关于开展2024年校院两级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对学生会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决定,全面启动2024年校院两级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
一、指导原则
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二、述职评议对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长)。
三、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四、评议组成员组成
述职评议需吸纳广大同学参与,以群众评议为主,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1.校级学生会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5人)为主,镇江高专党委学生部(1人)、校团委共同参与(4人)。
2.学院学生会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3人)为主,学院学工副书记(1人)、团总支书记(1人,可空缺)和辅导员(3人,如果没有辅导员,则邀请3名班主任参加)共同参与。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述职报告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附件1);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附件2)。
(三)适度公开。学院团总支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附件3)。评价结果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分以上)、中(60分以上)、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
六、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七、工作时间安排
各学院学生会请于12月22日(周日)前完成述职评议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本办法由共青团镇江高专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团委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