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意见》(镇高专委[2018]51号)文件,对今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满十八周岁才能申请,申请书上交半年以上,上交材料请严格按照半年时限),并填写1《镇江高专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组织部备案。
2.确定发展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在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且经过积极分子培训合格,培训须在确定积极分子后)中确定发展对象,并填写2《镇江高专发展对象信息表》,报组织部备案。根据学校要求,按照划分的一学年两个学习周期,每个学习周期内,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获学习积分不低于1500分,入党积极分子获学习积分不低于2000分,发展对象获学习积分不低于3000分。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定为发展对象很快就会成为预备党员,因此发展对象的人数基本就是预备党员人数,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学校将组织发展对象培训。
3. 下半年组织发展人数分配根据各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附后。各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后,将支部大会记录复印件盖章后交组织部留存。
4.预备党员转正。下半年有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请做好相关考察工作,填写3《镇江高专预备党员转正名册》。
5.上报4《学生党员名册》,组织部将对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学生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进行排查。
注意:团员推优分为积极分子团员推优和发展对象团员推优。积极分子推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群团推荐》,群团组织推荐意见由班级团支部落款,上级群团组织意见由学院团总支落款。发展对象推优人选报团委审核后,由团委另发放制式表格填写。
以上表格1-3于10月18日前,表格4于10月13日前发组织部卜潇雅同志的办公平台。
组织部
2023年10月9日